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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好?

我们经常听到受害者或者家属这么说:“我有需要了我再委托您”、“等我出院了再找你们”、“我做完二次手术再找你们”??????

当我们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们就知道,这些受害者对理赔的知识、程序几乎是一无所知,根本不明白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记住一点:越早委托,对自己越有利!因为:

一,伤残鉴定的时间选择非常重要,很多伤害,如果错过了最佳时机,很可能评不上伤残等级,那么,很多赔偿项目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能在受伤后2个月内签订委托合同,我们有充分的时间选择最佳的鉴定时机,争取最好的鉴定结果。同时,也可以大大的缩短赔偿的时间,早日拿到赔偿款项。

所以,很多上述当事人,当他们下定决心聘请我们的时候,我们发现他们的案件已经没有代理的必要了,因为已经错过了伤残鉴定的时机,能够争取的赔偿款项仅仅数千元而已。

二,对于很多外地人来说,争取按照长沙城市户口的标准赔偿,也需要一些时间来准备证据材料。委托合同签订后,我们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帮助你收取相关证据和材料,这不但关系到我们赔偿多少的问题,也避免在诉讼程序上浪费时间,争取早日拿到赔偿款项。

三,签订委托合同后,我们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和解”,进行周密的“和解”策划,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利益。即使“和解”不成,不影响诉讼的进程。

四,更重要的是,签订委托合同的早与晚,和律师费的多少没有任何关系。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聘请律师和事发后3个月或6个月后再聘请律师的律师费是一样的,那我们为何不早点聘请律师为自己拿主意,多争取时间,多挣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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