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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器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运输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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