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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交通事故频发过马路时不小心成诱因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全球儿童安全组织日前联合发布《儿童伤害预防倡导》中调查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伤害排在儿童伤害的第二位,起因多是过马路时不小心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县域内共发生14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伤亡55起,其中死亡1例,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现场 部分学生过马路玩玩具吃零食

  日前,在长沙县华润小学门口,下午4时40分时,校门外已经围满了接小孩回家的家长。“小孩回家过马路不放心呢,现在低年级的小朋友必须由家长接送。”前来接孙子的张娭毑说。大部分低年级的学生都是由家长接送,少部分住在附近小区的,由老师引导过马路。不少家长表示,小孩上下学过马路的安全问题是他们最担心的。

  “注意看车,先别吃了。”社区交通志愿者提醒正在边过马路边吃零食的两位小学生时,他们马上收好手中的零食,仔细观察两边来车。志愿者表示,现在部分小孩很多时候过马路玩玩具、吃东西,不集中注意力;同时,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过马路时成群嬉戏,容易造成事故。

  事故 11岁男孩横穿马路被货车撞伤

  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伤亡人数超过万人,其中2011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12320起,造成2670人死亡、11417人受伤。从交通方式看,儿童在步行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占儿童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5%。

  8月21日,在S103长沙县江背镇路段,11岁的男孩陈某在乘坐巴士下车准备横穿马路时,被恰好路过驾驶轻型自卸货车的单某撞伤。单某介绍,当时因为巴士挡住了视线,男孩突然跑过马路,因来不及避让才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单某驾车忽视安全虽有责任,但是陈某过马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没有确认安全直接跑过马路,也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发生的儿童交通事故中,很多都是由于儿童在过马路时不注意造成的。”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中队指导员肖彬介绍。

  提醒 幼龄儿童过马路应由成人带领

由于儿童大多数都是以步行为主,所以儿童突然出现在机动车道上,或儿童从车前或车后突然窜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年龄较小的儿童过马路时,应该由成人带领。”肖彬提醒,家长要对小孩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指导小孩过马路时的注意事项。

  肖彬表示,家长在指导孩子在过马路时应选择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是地下通道,不要横穿马路,也不要跨越街上的护栏和隔离墩。应看清信号灯,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马路。小学生上下学时,不可多人横排行走,不要互相推搡打闹,应该在人行道上行走;另外,在街上和马路上行走时,不要埋头看书或玩玩具,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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