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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伤害的,本应被保险人承担义务的范围,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还是不承担责任,分为有责保险限额和无责保险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总共为12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总共为12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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