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0731-85135050      0731-85135001
首页 >> 国晖案例 >> 正文

多处伤残如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

        案情简介:

        2010年12月14日,关某驾驶空N39159号机动车沿万家丽路由北向南行驶,行人方某沿万家丽路由东向西行走。空N39159号小轿车属某空军部队所有,未购买任何保险。在万家丽路万家丽车检所前路段,关某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与方某相撞,导致方某受伤。经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雨花区交通警察大队第011061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关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方某无责任。2011年7月18日,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方某的伤残情况进行了鉴定,鉴定方某:左侧股骨头坏死致上下肢长度相差8CM,评定为七级伤残;右侧胫、腓骨骨折影响右膝关节活动及承重能力,评定为十级伤残。方某为多处伤残。

        经多次协商,2011年10月20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关某一次性赔偿方某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157,723元;该赔偿费用不包括关某已经向方某已支付的医药费、陪护费、交通费89345.6元。其中,伤残赔偿金的数额为107679元,比方某的索赔数额还要高出19382.22元。多处伤残造成双方对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出现了争议。

        争议焦点:

        多处伤残如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

        焦点解析:

        事故中受伤的方某生于1944年12月,现年67岁,系城镇户口。

        关于伤残赔偿指数的确定:

        方某出生于1944年12月,现年67岁,系城镇户口。我所为其主张的伤残赔偿金为16566×(20-7)×0. 15=32303.7元。方某为多处伤残,并且其中一处伤残是由原有的八级变成七级。该处变化的伤残如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若简单的按照伤残等级相减,方某相当于十级伤残,其伤残赔偿指数为10%。但实际上方某所受到的损害远超过十级伤残。考虑到方某的实际损害,我所按照12%为其主张。所以,上述伤残赔偿指数0.15的来源依据是: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12%+另一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3%。长沙地区一个十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最高可计算至3%。

        体会:

        此次事故的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但该案件却在和解阶段就解决了,且和解速度之快、赔偿数额之高,都令当事人非常满意。其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几个:

        一、肇事车辆系公车私用,肇事司机害怕单位知道给他的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往往希望通过和解解决而不是诉讼。公车私用的例子很常见,在我所就接到了好几起这样的案例,他们一个潜在的心理都是不希望单位知道,能够通过和解解决是最好的。

        二、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虽然一个很重要的赔偿主体没有了,但是我们要考虑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所有人是否有赔偿能力。本案中,肇事司机恰好具有这样的赔偿能力。并且,因为对方律师对交通事故处理的不熟悉,导致计算上的过高,进一步简化了该案件。试想,如果有保险公司的参与,赔偿数额是远远达不到这样一个数额的。

        三、本案中,我们围绕事故使当事人的伤残加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包括置换股骨头的后续治疗费用、购买增高鞋的费用等。当事人的伤残加剧,是我们处理该案件的关键点。

        在碰到类似的案件时,我们不能放弃和解的希望,并且要把和解作为一个必要的解决方式,为当事人尽量争取更多的、更合理的赔偿费用。




相关文章:
公司实际发放工资,国晖律师争取到差额误工损失
退休返聘人员,仍可主张误工费
后续医疗费在未实际发生时也可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为农业户籍,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侵权损害赔偿
主张医疗费需医疗机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相互佐证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雇员私开货车,雇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下一篇: 京港澳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经过及其判决结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