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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
通行的通告
 
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00至22:00,禁止外籍载货汽车在京珠高速公路、绕城高速、书院路、环保大道、万家丽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不含边界道路)。
全天禁止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上述区域内道路(含边界道路)上通行。
二、每日7:00至22:00,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以下区域内道路上通行:
(一)湘江以东区域:湘江路、栖凤路、车站路、长善路、东、南二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除二环线的猴子石大桥至浏阳河桥北路段外含其他边界道路),以及三一大道的四方坪立交桥至万家丽立交桥路段、芙蓉南路的新中路立交桥至韶山南路路段、万家丽路的三一大道路口至时代阳光大道路口路段;
(二)湘江以西区域:二环线、潇湘大道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潇湘大道的猴子石大桥至北二环路段);
(三)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
每日7:00至22:00禁止非机动三轮车、板车在上述区域内道路(含边界道路)上通行。
全天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非机动三轮车、板车在五一大道、橘子洲大桥上通行。
三、每日7:00至22: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长善路、万家丽路、湘府路、书院路、二环线合围区域内的道路(除书院路外含其他边界道路),以及东二环的长善路至浏阳河桥北路段上通行。
四、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车、专项作业车确有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区域道路上通行的,应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通行手续并持证通行。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起实施。
 
 
 
 
                          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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