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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起酒驾事故造成四人死亡

        2012年8月5 日凌晨,中山北路与湖北路交叉路口,焦某驾驶一辆英菲尼迪轿车在闯红灯的过程中于一辆货车相撞,轿车在撞击货车尾部后又将一名行人撞伤。此次交通事故共造成轿车内两名乘客被抛出车外,司机焦某被卡在车内,当场死亡,被撞伤的行人被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据调查,事故发生前焦某和朋友在酒吧大量饮酒,凌晨3点后结束聚会,焦某开车送两位朋友回家,途径十字路口的时候发生车祸。法医在焦某体内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为188.4mg/100ml,严重超出酒驾标准,构成醉酒驾驶。

        此次事故具体情况尚在调查中。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警惕酒驾,为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负责。

        酒后易造成的身体异样状态:(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酒后将导致神经反应延迟数秒。汽车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一秒就可以驶出十几米,大大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三)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五)心理素质评估紊乱: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情况,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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